(接上篇)
我们解读了《德道经》的德篇以后,不难看出人类离道失德与复归德道这个过程是自然规律的必然。因为,整个宇宙大变化规律就像我们的银河系绕着宇宙的核心做圆周运动一样,我们这一层天绕着北极星做圆周运动,也如同我们这个地球绕着太阳作圆周运动一样。这个轨迹、这个规律是任何人也没办法逃避的!她就是道的一种运动的趋势。“曲则金”、“孔德之容”,都是告诉我们,事物的变化是圆周律全息的运动轨迹。这个客观规律我们要遵守。无论我们体内的这个变化还是社会的变化,都必然还是逐步地恢复到仁心、仁慈、仁爱,恢复到德治复兴、道治重返这样一种规律当中去,从而复归于道德。老子在这里揭示的这样一个圆周律的变化,整部《德道经》所揭示的、预示的、展示的,就是这样一个道德的基本运行规律,我们要把她把握住。
东方社会历史的进程,治世的演变过程,镌刻着明显的社会逐步离道失德的演变过程,道德文化和精神,始终都是民族的灵魂和立国之本,这是中华民族的重要特征。东方和西方治世的差异性,与各民族文化对道德认识的深度和广度不同密切相关,与各民族社会历史的变迁的特点息息相关。东方民族崇尚圣人之治和明君贤臣的仁德之治。即使在漫长的、甚至是苦难的“人治(智治)加刑治”的历史时期中,人治玩弄法律于股掌之间,整个民族也能够“逆来顺受”,表现出极大的宽容和忍耐。
东方治世这一特点,它的形成和延续时间漫长的原因之一,是由于人文初始具备道和德的圣人和精神,在历史上是逐步地退隐山林和隐于社会之中,而人君的“智治”则是逐步取代和假扮“圣仁”冒膺“天命”进行更替,从而逐步形成了漫长的以人治为主而刑治为辅的历史时期。所以,东方社会道德的复兴,必须经历一个由“人治为主导,法治为应用”转化为“以道德复兴为根本,法治为主导,人治为辅助”的社会发展时期。这种以德治和法治为基础,加以人治为辅助的治世方略,是实现复归“礼、义、仁”三德治世的前提,只有经历这个转换阶段,才能实现和复归于真正的德治时代。
西方各民族崇尚刑治(法治)制约基础上的人治(智治),在法律基石上展开民主性的人治,他们较早地度过了“以人治为主导、刑治为辅助”的历史时期。这种较早性的摆脱,与他们历史人文变化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希腊神话中曾有一个故事,故事讲古代是人与神共同治世,神给人以帮助和指导,后来因为人的“盗火欺神”,众神弃人而去,远离人类,人类从此只能自己管理自己。这个故事中的“神”,类似于古代东方的道者真人和先知大智慧者。西方“神”的这种突然离开,与中国古代“神”的逐渐隐退绝然不同。不论是“黄帝问道于广成子”还是“老子西出涵谷关”的故事,所展示的是:中国的“神”都是渐离式的方式,并且在离去之前,将回归德和道的理论和方法流传于世,从而构成了中华道德文化的灵魂。西方虽然比我们较早地摆脱了“以人治为主导,刑治为法用”的时期。但是,由于他们缺乏系统的道德理论和方法,德治在“法治为主导、人治为辅助”的治世格局中长期缺失,因此人们的心灵长期没有道德的规范和净化,相反私心欲望却日益膨胀,利己个性漫无德规地彰显。因而西方各国近百年以来,虽然在物质文明上曾经飞速发展,但是却始终难以开创真正的盛世时代。相反,社会弊端日益增多,犯罪率居高不下,战火彼伏此起,社会问题积重难返,人们心理的疾病日益复杂。
当前,西方各国的有识之士正在谋求社会的新出路,他们在法治基础上的人治这一模式的死胡同中寻求新的出路。我们呢,从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领导,特别是近期,特别地强调要以人为本,以法治国,以德治国,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显然这也是充分地去体现这个“法治在前,人治在后”,目前只有充分地确定法律的地位,完成法律为主导的转换,从而制约人心私欲的膨胀,权力欲的增强,我们的国家才能够稳定,才能够更好地发展,民族才有一定的希望。这也是借鉴西方世界的一种治理社会的模式,但是西方治世这种模式会不会是灵丹妙药,一劳永逸的呢?
老子在《德道经》这一章中的论述,同样剖析了西方“以法治为主导、人治为辅助”的所谓西方民主治世的弊病。西方社会发展的经验,也充分验证了《德道经》所揭示的真理:缺乏以德治为根蒂的治世方法论,最终必然是“乱之首也”。
我们的民族具有深厚的道德文化底蕴,当我们向往“西方民主”之时,千万要清醒地观察到“西方民主”的诟病,不要盲从,不要数典忘祖,不要抛弃道德人文文化!少数人认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主张全盘“西化”。抛弃民族道德人文精神而“全盘西化”将是非常危险的尝试,西方现今的痼疾必然成为我们明日的癌症。只有以“德治与法治结合、人治为辅”的方式完成变革和转换,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建立真正的太平盛世,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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